陳佩琪「ATM存619萬」給3兒女 4人恐列洗錢被告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污案遭羈押禁見後,10日中午遭提訊,妻子陳佩琪將大筆現金存入子女帳戶,也解釋不清。(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陳佩琪遭檢廉約談時,針對以60次ATM存款方式,將619萬9,000元存進自己及3子女帳戶,她4度翻供,先說資金來源是柯文哲的稿費,又說是民衆捐的選舉經費、小孩壓歲錢,最後才說是母親帳戶裡的錢,恐有替柯文哲處理不明資金,涉及洗錢罪之嫌。知情人士表示,陳佩琪密集ATM存款的手法太特別,至於她其中的講到錢的來源的說法之一,竟是民衆捐的選舉經費,若這屬實,陳佩琪恐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也辜負了捐款的支持者及小草的美意。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臺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隨即移送臺北看守所,柯妻陳佩琪6日親赴北所送生活用品、會客菜和書給柯,針對外界質疑金流不明,陳強調,家裡的每筆金額都有向檢調說明清楚,用ATM存款是她的理財習慣,跟柯文哲的市政行程完全沒有關係,更強調已在問訊時交待金流,「我們家沒有任何財產來源不明的金流。

▲陳佩琪(左)育有柯傅堯(右)等3子女,檢察官認定他們帳戶內都有不明資金,疑與京華城案有關。

陳佩琪講的一副坦蕩,但本刊掌握,她的ATM理財說卻不乏違背常理之事。檢廉查出,在京華城便當會及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後的2個關鍵時間點,陳曾分60餘次、每次10萬元或接近10萬元以ATM存款,將619萬9,000元的現鈔存進自己及長子柯傅堯、長女柯傅蓉、次女柯傅瑄等4人帳戶,陳佩琪應訊時分別提出先生給的、先生的稿費、民衆給的選舉錢及媽媽帳戶裡的錢,爲了不要讓錢變成遺產所以領現金等4種不同說法,理由都是財務操作及節稅,但刻意以ATM隱匿金流,製造資金斷點,已成爲專案小組追查的目標,反弄巧成拙。

檢廉懷疑,陳佩琪分散存入自己與3名子女逾600萬元,恐與京華城容積率由392%增加至560%及後來的840%二階段賄款有關,若查證屬實,陳佩琪與3子女恐遭列洗錢罪被告。

檢廉發現,柯家收入扣除薪水及演講、稿費、版稅,仍有約700萬元收支不符,一開始僅發現陳佩琪以ATM分次存款上百萬元,經擴大清查,才發現共存入600多萬元,她第一階段密集存款是在2020年3月10日至月4月14日,金額共157萬3,000元,分別存入自己及3名子女帳戶;第2階段則在京華城容積率確定爲840%後,共分多次存了462萬6,000元。

本刊調查,陳佩琪以ATM存現金的舉動,已被檢廉視爲全案的重要破口,若這600餘萬元是來自沈慶京的賄賂,柯文哲即會由目前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轉變成刑責10年至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陳佩琪若有參與其中,恐將成爲貪污共犯,但若她僅是單純幫柯藏匿不法所得或掩飾不法所得來源,則涉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罪,因金額未破億元,最重判5年,若認罪還可獲緩刑。

面對這場風暴,陳已向臺北市聯合醫院請假到9月27日退休,如今,她雖提出ATM小額理財說法,金流來源卻仍難釐清,究竟是涉及逃漏所得稅或贈與稅?還是涉洗錢罪或違反《政治獻金法》?或規避財產申報?與子女能否全身而退?檢廉很快會給出答案。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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