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涉弊落跑 監察院斥臺南院檢失職要查了
監察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日前因涉弊案遭到調查,南檢問訊後聲押,卻遭臺南地院駁回,雖然後續抗告成功,但上週五(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時,陳啓昱遲未現身,倉皇逃跑南檢在4日發佈通緝。監察院今(7)表示,陳啓昱涉犯重大弊案落跑,院檢雙方失職,因此監察委員王美玉、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表示,陳啓昱涉犯重大弊案,遭臺南地檢署於10月23日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南地院於10月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裁定予以釋放,後經臺南地檢抗告,臺南地院於11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陳啓昱未到庭,檢察官於11月4日發佈通緝。
監察院直言,院檢雙方遭質疑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縱容犯罪,引發各界抨擊質疑,而院檢更淪爲互推責任,傷害司法正義及公平性與信用性,允應深切檢討,監察委員王美玉及葉大華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臺南地檢對被告涉犯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爲何未向臺南地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有無縱放等重大違失?臺南地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有無延遲開庭致被告趁隙逃亡?究竟檢方與法院有無失職及對於科技監控設備使用程序及時機有無檢討改善等問題,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