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前任出國唸書把柴柴送給新女友 最後她們都只要牠
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與連姓前女友在交往期間飼養一隻柴犬「樂樂」,後來連女出國唸書1年多將狗狗委託給他照顧,回臺後2人因故決定分手,女方想將愛犬要回來時他謊稱走失了,實際上卻是將狗狗送給後任的曾姓女友。連女得知消息後氣得對呂、曾2人提告,新北地檢署認爲曾女不知情給予不起訴處分,呂男則依侵佔罪嫌起訴。
連女2011年12月出國留學前將柴犬「樂樂」委託給呂男照顧,2013年返臺後2人決定分手,她找到新的租屋處後決定將樂樂接回來自己照顧,沒想到呂男竟然雙手一攤說樂樂走失了,不捨相處6年的愛犬就這樣不見,她急得到處張貼尋狗海報,最後卻在去年10月於黑皮愛犬屋網站發現樂樂和曾姓女子的合照。
▲呂男將前任女友的柴犬樂樂送給後任女友,事情露餡後2女都只要狗狗。(圖/達志/示意圖)
愛狗心切的連女立即主動和曾女聯絡,這才知道對方其實就是呂男的後任女友,而且呂男還趁自己在國外唸書時將樂樂「送給」曾女,氣得提告2人侵佔。
對此,呂男聲稱,樂樂是他和連女一起養的,理當有一半的所有權,當然有權力再送給別人。而曾女表示,當初呂男將樂樂送給她時並沒有說明狗狗的來歷,飼養這麼多年早就有了感情,因此捨不得將牠還給原飼主。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爲,連女出示的購買證明顯示樂樂是由她出錢買下,呂男並沒有所有權,而曾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手飼養樂樂,因此依侵佔罪將呂男起訴、曾女則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