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與少女獨處大開黃腔 色男伸鹹豬手亂摸慘了

經新北地院審理日前宣判,吳男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吳姓男子去(2023)年6月間開車載少女,到新北市石門區白沙灣出遊,接着再載她返回自己住處。吳男竟起色心,趁2人獨處時,大開黃腔,更伸出鹹豬手,對少女上下其手;事後,少女母親暴怒,並向警方報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日前宣判,吳男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仍可上訴。

新北地院指出,去年6月11日,吳男邀少女至白沙灣海邊,吃完晚餐後,吳直接將少女載回自己住處。吳男竟對少女起淫念,不僅屢開黃腔,手還不安分,不斷對少女上下其手,接連撫摸少女的手、胸部、大腿及私密處。

事後,少女告知學校輔導老師全部過程,少女母親得知,暴跳如雷,憤而向警方報案提告。

吳男到案後,始終矢口否認犯行,事後更未與少女達成和解,新北院法官認爲吳男逞一己私慾,犯罪後態度難認有所悔悟,日前審理後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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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