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案辯結 石木欽期待公正判決

石木欽。本報資料照片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涉與富商翁茂鐘不當來往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25日進行最後辯論程序,石由律師發表最後陳述,相信合議庭法官定能作出公正之判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最痛苦的時候已過去,心已無懸念。庭末,審判長訂12月24日宣判。

石木欽委由律師發表最後陳述,他質疑本件第一次審查會之多數監察委員也以追懲時效已完成,決議彈劾不成立,前後何以會有如此之差異?高涌誠監委在換屆之新委員尚未進入狀況下,冒然提案、矇騙其他委員通過彈劾,令人懷疑是否具有特殊目的?爲彈劾而彈劾。

石木欽說,司法院處理本案僅憑翁茂鍾記事本上記載,所涉者均爲20多年前之事物,司法院僅形式上詢問過本人一次,他如何能記得20多年前點點滴滴細節,且司法院對於他提出有利之證據,均未調查即送人審會審查,其目的昭然若揭。

石說,他臨退休之際,卻被那幫心懷報復惡念之檢察官,及司法院那一小撮心懷不軌之人,基於私利以如此粗暴手段對待本人,每思及此,他均輾轉難眠,難以釋懷;,最痛苦的時候已過去,心已無懸念,雖不再胸懷大志,往後的日子仍然海闊天空,足以揮灑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