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行政長官負最大責任」 林鄭月娥:不貿然重啓修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8日下午再次召開記者會,除就《逃犯條例》修法爭議公開致歉外,林鄭月娥也做出承諾,「若沒有好好處理紛爭,絕對不會貿然重啓這個程序。」至於爲何不宣佈「撤除」條例,她則表示,「字眼上的問題沒東西再補充」。
上週六(15日)宣佈暫緩修例後,林鄭月娥一直沒有公開露面,原本港府每週二上午舉行例行性行政會議,開始之前,會由特首接受媒體採訪,今天也臨時取消。大約中午時,港府發出通知要在下午舉行記者會。
針對記者提問,爲何稱反送中民衆爲「暴徒」,林鄭月娥迴應,從「不是執法人員」的角度看,政府「從來都無認爲、亦無說過」參與6月12日在金鐘一帶公衆集會的市民和學生是暴徒。她還引述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話,「只要沒有使用暴力,他們就不是暴徒。」
▲616撐香港反送中游行。(圖/記者季相儒攝)
她提到,要利用記者會向每一位香港市民,作出很誠摯、很真誠的道歉,因爲港府推動的工作做得不足,引起社會矛盾和紛爭,「我的道歉是向每一位市民,無論是有正反意見,還是有參與遊行還是參與支持工作,就算什麼都沒參加,都因爲社會矛盾和紛爭焦慮,影響了正常生活。」
林鄭月娥還承諾,「如果沒有好好處理好紛爭,絕對不會貿然重啓這個程序,我完全認爲,行政長官要負最大責任,今天必須經過傳媒來向市民道歉;預計未來3年政府工作會很困難,但是我們有信心也會更努力,讓市民恢復對我們的信心。」
至於記者追問,是否代表「撤除」《逃犯條例》,她則迴應,「字眼上的問題沒東西再補充,每位官員都要負責,我們的立場是希望能繼續爲香港社會服務,面前還有很多經濟、社會等問題來處理,希望社會各界能給我們機會,去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