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暉關懷學園」違反院生人權 半年內不得收新案

高雄市政府昨晚針對慈暉關懷學園涉嫌違反人權一事組成府級專案調查小組,今日由陳盈秀副秘書長率隊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至本市某關懷學園進行聯合稽查。(高雄市社會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高雄市政府調查高雄兒少安置機構「慈暉關懷學園」違反人權一案,調查小組要求機構半年內停收新案,少年安置機構即刻停用該隔離室空間,醫師建議對於嚴重情緒少年應結合醫療資源並規劃適合空間,調查小組要求3日內進行復檢,確保現有院生權益,屆期如未改善將處3至60萬。

高雄市政府昨晚針對慈暉關懷學園涉嫌違反人權一事組成府級專案調查小組,今日由陳盈秀副秘書長率隊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至本市某關懷學園進行聯合稽查,並邀請律師及醫師等專家學者協同,釐清園內生活環境,務求保障院生權益。

高市府專案調查小組要求機構半年內停收新案,立即進行改善計劃至全面整頓完成爲止,市府並安排凱旋醫院醫療團隊進入機構提供醫療諮詢、個案情緒及行爲評估,有關寢室監視器事件,經現場查勘後皆已拆除。

衛生局昨晚接獲檢舉該建物4樓非食品作業區有逾期食品,今早即刻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獲逾期原料芒果丁63包計63公斤,立即予以現場封存,後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第1項第8款暨同法第44條規定加重處12萬元罰鍰。

另查獲散裝原料棗泥及巧克力杏仁半成品無法提供來源單據,衛生局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依食安法第4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罰鍰。

勞工局勞動檢查結果發現,烘培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使勞工1日工時逾12小時、輪班間隔未有11小時的休息時間、連續出勤逾6日,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32、34及36條規定,將各處2至100萬元罰鍰。至於職災部分,經查是因肇災機械未設置護罩所致,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至30萬元罰鍰。

市府再次重申,兒童少年權益是世界人權公約核心價值,不容許任何少年受不當對待。社會局將全力督促機構整頓;專案調查小組將持續跨局處介入調查釐清事實,除違法者要求改善並祭出罰鍰後,也須確保收容個案身心與權益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