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學校違法國際人權公約隔離學生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誠正中學彰化分校年初發生連續3天的搖房暴動事件,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調查發現,法務部爲平息事件,將2名參與學生轉至誠正中學及其桃園分校,楊生在桃園分校被隔離3個月,三度被處罰「獨居」共22天,最長連續15天,明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規範,又漠視楊生「不要獨居」訴求及激烈自殘行爲,今天提案糾正法務部並已通過。
監委表示,誠正中學彰化分校今年1月7日起,發生連續3天搖房暴動事件,學生以叫囂、怒罵、擊破房門瞻視孔壓克力板、砸毀電視機、拆除舍房內設施作爲攻擊武器、並使用電池及桌燈電源點燃紙張將火苗丟出舍房、擊毀監視器等方式搖房、鬥毆,形同暴動。
監委說,彰化分校立即在1月9日,以「轉換學習環境俾利感化教育實施」爲由,將參與事件的曾生與楊生,分別轉學至誠正中學及桃園分校。楊生爲中度智能障礙且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爲行爲規範障礙,轉入桃園分校,因疥瘡及情緒行爲被隔離3個月,期間三度被處罰「獨居」共22天,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規定。
監委指出,桃園分校以隔離生病或違規學生的「靜心園」,長期以來竟未訂有管理規範,法務部顯有怠失,應負監督不周之責。
監委認爲,楊生在1月15日首次違規,向師長透露自身憂鬱情況,但桃園分校卻處罰連續15天獨居,遲至2月6日才安排楊生到校內的身心科門診就醫,2天候,楊生連續數日以服用消毒酒精、鬧房、使用筆插自己的頭部、用斷筷插自己的頭部等方式,不斷反映「不想獨居」,但反而又被處罰獨居。
面對楊生因爲長期隔離及獨居而出現的嚴重情緒行爲,桃園分校不僅未積極轉介專業資源處理,反而由訓導員對楊生實施「輔導」,向楊生表示「知道1月15日行爲違反院內規定嗎?以上談話是否在你意識清楚、無外力脅迫下所作?」、「若再一味擾序、不遵規定,除辦理違規外,不排除觸法部分予以函送」等,桃園分校認爲已盡個別輔導之責,實際上僅是在「訓誡」楊生。
監委提到,矯正學校中的特教學生有特殊教育法的適用,因此轉學時,對於學生應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務不應中斷,並應該依法於1個月內完成轉銜會議與個別化教育計劃,但桃園分校以楊生違規不斷爲由,遲至楊生入校1個月後即2月14日才啓動特教及輔導介入服務、3月12日召開楊生個案轉銜會議,已屬違法。
調查報告指出,此樁學生搖房暴動事件,法務部認定是學生臨時起意、主事學生情緒浮躁、少輔院改制學校後課業壓力增加等原因導致,實際上,在1月7日下午該校就有女生班級發生羣毆事件,顯示彰化分校學生習以暴力表達情緒及處理問題,當天晚上的搖房,並非偶發單一暴動事件,但法務部均未揭露,實在過於簡化事件成因,難稱妥適。
另外,監委詳閱學生筆錄後,發現彰化分校於維安鎮暴的過程中,有使用鎮暴武器手銬、辣椒水,而矯正署覈定的事後專案檢討報告卻未提及,校內也未登錄管理鎮暴武器的使用情形。進一步瞭解後發現,矯正署在矯正學校使用鎮暴武器竟未訂定相關規範,而由值勤人員自行裁量使用時機與必要性,要求法務部應該儘速檢討改進。
最後,監察院呼籲,矯正學校並非一般矯正機關,也非一般學校,其執行的感化教育,自有其主體性及特殊性,應由法務部與教育部充分合作創設;爲迴應各界對於矯正學校的期待,應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督促法務部、教育部與有關部會切實研議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