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傅達仁安樂死看保險 無關自殺 應理賠壽險、癌症死亡金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已於瑞士接受安樂死服務。(圖/翻攝自臉書)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因爲罹患胰臟癌末期,決意赴瑞士接受安樂死。在這種狀況,保險公司應理賠終身壽險、癌症死亡的相關保險金。
相關可參考《安樂死=自殺 可拒賠?保險界:視契約判定理賠金額》的報導。
資深保險界主管表示,儘管臺灣未有安樂死相關法令,實務上,若以這個案子來看,其行爲符合瑞士的法令,因此依其個人看法這個案子無須考慮「安樂死是否等於自殺」的觀點。
可以從保險的幾個險種類別來看,像是「意外傷害險」是當發生意外事故時纔會理賠,而因爲疾病過世便非屬於理賠範圍。
住院醫療、癌症險等健康險這個類別,保險公司會給付保戶平日接受治療的開刀、住院等保險金之外,當罹患癌症而死亡時,也會給付一筆死亡保險金。
而在人身壽險部分,民衆若是因爲得知罹患癌症而想要買壽險,加上年紀大的情況之下,通常保險公司難同意覈保1年期、短年期等之類的相關保單商品。
若是在未罹患癌症之前,就已購買10年期、20年期或是終身壽險商品時,當保戶赴瑞士接受符合法令安樂死身故後,保險公司就會依約給付身故保險金。
而這筆身故保險金的金額,可能是這張保單的投保額度。譬如說是買100萬元保額的話,可能就是給付保額100萬元。
但還需注意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會大於或是小於保額100萬元,就需要多瞭解保單條款對於「身故保險金」約定的給付計算方式,可能涉及到解約金、保單價值金、增額或減額等時,保險金的金額因而會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