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尺度女模放鳥攝影師 他IG限動嗆「球棒隊出動」 無罪理由曝光

「大尺度」女模放鳥攝影師 ,他IG限動嗆「球棒隊出動」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陳姓業餘攝影與在牙醫診所擔任助理,平日兼差擔任外拍模特兒的女模小美,疑似相約時遭放鴿子發生糾紛,兩人不歡而散,陳男在IG限動發佈他與友人對話,有人號稱「棒球隊要進攻牙醫診所」,但陳男立刻曾力勸,不過小美看到後卻認爲被恐嚇,於是前往警局提告。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因小美在網路上使用「白鯧」化名,網友也不知其身分或在哪工作,恐嚇意圖並沒針對小美,諭知陳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陳姓業餘攝影師與擔任牙醫助理的女模小美是網友,未料卻發生糾紛,陳男隨後在自己的IG,發佈他與友人對話紀錄截圖限時動態,內容顯示「那女的後來怎樣了?」「又不敢出來」、「還是揪團找他,帶球棒」、「不行啦, 等等女生說我去恐嚇他」截圖,及「89棒球隊要出動了欸,要揪團全面進攻牙醫診所 」,小美當時剛好在上班,看到限動後嚇得立刻報警提告。

但是陳男到案後,堅決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這段文字內容是跟朋友開玩笑,我不知道告訴人會看到,自己的(IG)限時動態也有發文說,不確定女方會不會看到這件事情,所以根本不知道她會看到,因爲她已經退我追蹤了。

法院認爲,陳男在IG的限動,是友人提議要出動「球棒隊」去找謝女,陳男反而是勸阻友人,這種在網路上聲援的方式,現在常常看到,難認爲這是陳男恐嚇謝女。

因此法官認定,檢察官就陳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證明陳男有惡害通知之恐嚇犯行。且除女方之單一指訴外,欠缺其他積極、直接之證據以證明陳男有將以上文字傳給女方恐嚇犯意,因此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