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卓榮泰:必要時還是會執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前往立法院備質詢。記者季相儒/攝影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做出有條件合憲性判決,在野質疑實質廢死。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他不覺得這樣就等同於實質廢死,還是有在執行死刑;在社會上,經過相關條件之後,有其必要跟空間的時候,還是要執行。

卓榮泰今天率領部會首長到立法院繼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關心死刑議題,她表示這次大法官裁判引起社會不滿,雖說大法官沒有宣告死刑違憲,但設下了很多條件,例如要求各級法院的法官採一致決,詢問卓榮泰是否認同這樣的看法。

卓榮泰表示,他也注意到有條件合憲,這些條件可以在未來修法的過程當中,讓它符合,但他不覺得這樣就等同於是實質廢死,政府還有執行死刑,在社會上,經過這些條件之後,有其必要跟空間的時候,還是要執行。

翁曉玲表示,這次憲法法院的裁判,有7位大法官是完全贊同死刑有條件合憲,5位大法官分別提出了不同意見,有一位大法官是完全的反對,就是支持廢死,這樣的比例代表什麼意義?卓榮泰說,在討論的過程,一定相當的意見分歧,而且各有意見。

翁曉玲指出,立委也會針對大法官釋憲意旨提案修法,如果立法院通過了一個與大法官意旨不盡相同的法律,你們會適用新法嗎?

卓榮泰表示,大法官的幾個條件都明列在解釋文裡面,如果達到這些條件,當然可以做一些修法上的討論,但終究還是要在社會共同標準底下。

翁曉玲說,大法官的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更何況憲法裁判有高度的爭議,恐怕未來也會影響司法實踐的運作,所以她作爲一個立法委員,一定會更實際和尊重民意,進行相關修法;同時她也希望立法院修出來的法,行政機關必須要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