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館嫌犯投案完美SOP流程!律師3點分析「背後有勢力」 網:類似早期黑道案
▲劉男犯案後,帶着槍支到警局自首。(圖/翻攝自館長臉書、記者陳以升攝)
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於林口的自家健身俱樂部被劉男埋伏,近距離身中槍擊3彈,1槍貫穿右臂再擊中右大腿,雖然送醫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但驚險過程仍令外界震驚。臉書粉絲專業「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開槍者看起來,不像有辦法短時間弄到槍的人,這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操作,我不相信。」
「巴毛律師混酥團」今(28)日在臉書粉絲團,針對館長中槍一事發文,開槍者劉男看起來,不像是有辦法短時間弄到槍的人,且「臺灣人十個有九個,到警察局都覺得不用請律師,自己先嘴一波,苗頭不對再說,然後今天這個嫌犯竟然知道要自首,還知道要保持緘默等律師,跟我說這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操作,我不相信。」
貼文一出後,網友在底下留言,認爲嫌犯事後的處理程序,專業到不合乎常理,「雙手持槍動作滿標準的,特意等人坐上車無法閃躲才衝去開槍、開槍過程沒有移動打完就閃,這跟我說是臨時起意」、「如果是理律接案,我也不會覺得意外」、「感覺就是專業搞事情的」、「看他開槍姿勢很標準,應該是故意不打頭」、「你分析的跟我想的一樣,感覺就是在走一個流程」、「跟我一樣大,我還讀法律系,我卻沒自信比他懂程序」。
也有許多網友認爲,嫌犯感覺是買來的,很類似臺灣的黑道社會案件,「律師老江湖,從一開始的性騷擾(幌子?)到開槍,最後投案,從頭到尾都是很標準的江湖人士處理道上事情的SOP,如何大事化小、卸責都有藉口」、「未成年是販毒跟搞詐騙車手最好;開槍打大佬,多是這種20多歲的,以前臺灣有十大槍擊要犯,專門請大佬吃子彈、綁架資本家政要和家人,年輕時要在道上一舉成名多是這個年紀幹一條大的」。
另外,據本站報導《2次計劃性突襲館長!他列出時間軸「一切順的不自然」 網:明顯有人指點》有網友列出3個疑點,第一個是摸館長這行爲明顯是挑釁,即使真的是仰慕館長,也不會預謀性地等對方出現並上前騷擾;第二個是即使被公審,「哪來的槍跟這麼屌的復仇心」,普通人泄憤開1槍就嚇到了,劉男卻連開了3槍,而且都巧妙地避開要害,警告意味相當濃厚;第三個是主動投案時的態度,犯案前還先喝酒壯膽,開槍完第一時間就跑去自首,「連衝動的悔悟、緊張時間感覺都沒有,一切順的不自然。」
館長被槍擊 開槍者看起來就不像有辦法短時間弄到槍的人 臺灣人十個有九個到警察局都覺得不用請律師自己先嘴一波苗頭不對再說 然後今天這個嫌犯知道要自首 還知道要保持緘默等律師 跟我說這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操作我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