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HPV疫苗前愛愛「只能磨蹭不能進入」 男大生滑入10餘秒賠30萬
打HPV疫苗前愛愛「只能磨蹭不能進入」,男大生滑入10餘秒賠30萬。(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女子小美與男大生男友約定,在女方未打施打HPV(人類乳突病毒)疫苗前不能發生性行爲,僅能戴保險套在下體磨蹭泄慾。但男大生年輕氣盛,在某次磨蹭下體時,因無法忍受情慾高漲而直接進入10餘秒,小美事後擔憂可能罹患子宮頸癌,氣得提告向男大生求償12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男大生要賠償30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美與男大生交往2年多,但交往期間,小美要求男友在自己施打HPV疫苗前,兩人不能有性行爲,僅得以全程配戴保險套之情形下,摩擦下體滿足男友之性慾,男友也搭應遵守規定。
但某日男大生性慾高漲,戴上保險套在摩擦女方下體時,竟受不了直接進入,小美深感氣憤羞辱推開,但男友仍持續進行10餘秒,小美擔心自己恐會感染HPV及罹患子宮頸癌,怒斥男友不尊重她,還大肆宣揚兩人每週發生性行爲,氣得提告請求賠償120萬。
男大生喊冤,當天他違悖兩人約定進入小美體內,她當時並未抗拒,結束後仍留宿他家,還與他的家人正常互動,2人續交往1年後才分手。若小每遭他性侵,怎麼還繼續與他交往1年。
法官審理後認定,小美表示2人交往時有約定在她施打HPV疫苗前不能有性交行爲,2人並未結婚,小美也未打HPV疫苗,但是男方明知不能有性交行爲,且發生關係時未經過小美同意,違反女方性自主權。
法官據此認爲,男大生罔顧女方的信賴與雙方約定發生性交行爲,導致女方身心受創,判男大生要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