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年底完成議約又跳票
大巨蛋年底完成議約跳票。(本報資料照片)
大巨蛋去年8月復工,預計明年6月拿到使用執照,希望趕在臺北市長柯文哲卸任前啓用,但副市長黃珊珊日前承諾年底前要和遠雄完成議約,只是雙方現僅就以「營業收入」一定比例計收有共識,權利金百分比仍在磋商,需在年底前大方向確定後,再正式進入議約程序,意即年底完成議約承諾再度跳票。
黃珊珊曾表示8、9月前處理好議約,當時就曾跳票過一次,她坦言因疫情關係稍微有延宕,後改稱12月底前完成,市長柯文哲則在上月表示,等分潤數字出來,遠雄要自己去跟市民解釋,公式合理纔會給使照。
然而距離今年結束不到20天,議約未有明顯進展,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表示,「跟遠雄那邊還沒有比較好的共識,所以現在還沒有辦法議約」。
對於北市拋出以營業收入分潤,陳世浩說明,遠雄接受用營業收入計算權利金,這部分有共識,但要用百分之多少還沒談好,雙方還在磋商,市府的底線在談判完成前無法透露。
北市今年3月委託安侯公司進行財務模型分析,並提供市府議約建議,陳世浩說,期末報告初稿已提交,安侯也認同以營業收入計算權利金,正式報告須經外部委員審查後定案。
陳世浩指出,會以大巨蛋全區總收入一併計算,不會分區或分棟來計算,營業收入的認定則是以報到國稅局的收入爲準,由於會經過會計事務所簽證,較無爭議。
初步規畫權利金分爲兩項,陳世浩說,第一是營業收入有固定權利金,例如今年預期賺100億,按照固定比例計算權利金;第二則是超過一定營業收入後,有超額的權利金,如賺了120億,多出20億超額就用另一個比例計算;超額部分可能會再以級距區分。
陳世浩坦言,目前還沒進到契約條文修訂,大原則談妥後纔會修訂文字,年底完成議約有難度,但會積極努力拚年底前確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