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遠雄灌漿被勒令停工 柯文哲:要養成守法習慣
大巨蛋目前還在停工、進行建照變更程序,遠雄也積極與北市府磋商14項公安項目施工。但遠雄上週在影城棟灌漿997坪,遭北市府都發局認定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允許施作的公安項目,發函遠雄指違反停工規定,再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對此,市長柯文哲17日表示,還是要養成守法習慣,如果是公安項目,北市府會覈准,不會刁難,「若法院也說屬於公安項目,那就覈准後實施。」
民進黨議員李慶鋒表示,日前接獲爆料,稱遠雄上週在影城棟灌漿997坪,遭北市府都發局認定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允許施作的公安項目,發函遠雄指違反停工規定,再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認爲,灌漿屬於公安項目,不解市府發函是打什麼政治算盤。
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8月的判決,遠雄可針對大巨蛋有公安疑慮部分,進行施工。建管處指出,目前與遠雄磋商14個工項,包括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旅館及辦公室的全區檢修作業、防火披覆、防火漆、外牆帷幕相關工程等,目前1至7項已準施工、8至14項尚未覈准,但灌漿工程則未在14項內;建管處表示,每天巡查,但遠雄在巡查後灌漿。
但楊舜欽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已裁決,遠雄可針對水浮力、防鏽等項目進行施作,「灌漿工程也屬其一部分」,且1月5日遠雄提交給北市府的施工計劃,項目中也包含灌漿工程,市府雖未迴應,但遠雄依「建築法」54條報備施工即可;他強調,遠雄不會偷施工,北市府卻一方面要遠雄修繕大巨蛋、撤訟,又要遠雄停工,不知道打什麼政治算盤?若遠雄施作公安項目被北市府裁罰,將會再請最高行政法院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