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機構駐港員工被要求退還獎金 金額最高達千萬

大陸金融機構駐港員工被要求退還獎金,金額最高達千萬。圖爲香港維多利亞港,新華社

大陸金融行業裁員降薪潮再添陰霾。知情人士指出,有陸資金融機構旗下香港員工被要求退還部分已發獎金,金額最高達港幣上千萬元。

財新網報導,上述人士稱,在中國光大集團於2022到2024年接受中央巡視組進駐檢查期間,旗下海外金融業務旗艦光大控股有香港員工被要求退還部分已發放的專案獎金,包括超標的餐費、酒店住宿費用亦被要求退回;另有一些員工的遞延獎金則直接叫停。

該人士透露,這些被要求退還的獎金和被要求放棄的遞延獎金數額,依據項目大小,在港幣幾千元至上千萬元不等;其中,未發出的遞延獎金已確定不再下發,而退還獎金是否已落實執行,以及落實的進度,則不確定。

受波及的員工主要是專案前線人員,不涉及中後臺,故被要求退還獎金的基本上是大陸背景的「港漂」,而一般擔任中後臺職位的香港本地人沒聽聞受到影響。

星島日報報導,雖然港人員工未被「討薪」,但被「追差額」。知情人士指出,有陸資銀行縮減出差津貼後,以新的出差預算金額爲標準,要求員工自行負擔之前一年出差津貼的差額。

例如去年已成功報銷符合出差住宿預算港幣1,000元,但縮減津貼後預算降至港幣800元,員工需退還當中的差額港幣200元,變相員工要自行補貼公司支出。

有市場人士指出,目前陸資銀行香港分部,向員工追討過往獎金,具體是用新績效去衡量員工過往的績效,若績效不達標就向員工追討曾發放的獎金。

一名金融行業分析師稱,光大控股等中資機構早年的一些項目,獎金不僅提早發放,金額也過於「豪放」,導致有關項目虧損並拖累集團業績。不過對方也表示,撤銷並追討已發獎金屬於違反契約的行爲,這種做法一經擴散,恐怕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