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停止執行34項臺灣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 陸財政部揭原因

大陸宣佈,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本報系資料照)

大陸財政部網站18日晚間公告,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佈「停止執行對臺部分農產品進口零關稅政策」的公告,指稱因臺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嚴重阻礙兩岸經貿合作,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

大陸財政部網站18日晚間發佈,一篇題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農產品免關稅政策的公告」的政策文件。內容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文件指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15種原產臺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施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明確對臺免稅農產品稅號範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與此同時,大陸財政部發佈署名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的「政策解讀」,內容指出,臺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嚴重阻礙兩岸經貿合作。

因此,該「政策解讀」重申,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佈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這是今年5月底,大陸公告第二批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清單後,又一對臺重大經貿政策。當時,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曾表示,包括ECFA在內的23項兩岸協議都是在「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籤署的。與ECFA有關的任何問題只能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由兩岸協商解決。

大陸財政部網站發佈,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佈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取自大陸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