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街友 揪衆首謀判9年半

判決書指出,主嫌鄭男3月間與友人到孔廟公園飲酒嬉鬧,遭休息的吳姓街友出言制止,雙方互相叫罵。鄭男懷恨在心,找了4名友人前去尋仇。

鄭男夥同年紀相仿的焦姓、羅姓、周姓男子,還有未成年的吳姓少年,5人分持鋼筋鐵條、鋁棒、安全帽等,朝着吳姓和陳姓街友身上亂打一通,在追打過程中,吳姓少年還對鄭男大喊「看你的表現、衝第一」語。2名街友被打得頭破血流,吳姓街友倒地,陳男負傷逃離。

5人逞兇後分乘機車逃逸,吳姓街友因傷重雖經民衆發現報警送醫,仍因顱內嚴重出血不治。

檢警發現,5人曾爲了展現「鄉民的正義」,在打死遊民前不久,曾相約去砸1輛在大賣場插隊的轎車,錯誤的「義氣」令人搖頭。5人涉打死遊民,遭依傷害及殺人罪嫌移送起訴,吳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鄭男等4人坦承犯行,但表示僅是要教訓對方,並沒有故意殺人,法官依據證人證詞及法醫解剖報告,發現死者全身是傷,並非身體要害遭到對方攻擊,認定鄭等4人觸犯傷害致死罪,審酌4人曾痛哭下跪向被害家屬道歉,鄭男也賠償死者家屬60萬元,犯後有悔意,依傷害致死罪及傷害罪判處9年6月到9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