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女友獲30萬交保!陳修將判囚10年10月落跑 被害家屬怒發聲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集人陳修將(43歲),因涉嫌虐殺22歲胡姓小女友,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0年10月定讞,應賠償小女友父母594萬餘元,另涉一粒眠僞藥轉讓罪,一審判處3月,未料法院準他30交保竟棄保潛逃,8月2日遭檢方發佈通緝,胡女家屬今(5日)痛斥人身安全沒有受到司法保護,相當氣憤又難過。

▲▼胡女、陳修將。(資料圖/翻攝自胡女、陳修將臉書)

▲陳修將移送。

胡女家屬表示,當初在法庭上面,「感覺他(陳修將)有在反省、很懺悔」,覺得這些都是假象,怒斥他流的根本是「鱷魚的眼淚」,真的有反省的話,他今天就不會逃跑了。

▲陳修將(紅線圈起處)開車將胡女送醫畫面。

胡女家屬指出,胡女出事後這2年來,每天都是在以淚洗面中度過,如今又看到陳修將棄保潛逃,家人又難過又悲憤,很害怕陳又回去找他們,擔憂全家人的生命安全,更想問問臺灣的司法怎麼了,「是因爲覺得我們被害家屬沒背景好欺負嗎」。

陳修將於2021年涉打死胡姓女友,今年4月底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再因涉吸毒,一季3次藥檢也正常到案執行,並未有異狀,5月31本應到案執行卻傳喚未到,檢方發出拘票也未到案,遂於8月2日發佈通緝。

▲胡女最後身影。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84條行刑權,雖然陳修將追訴期長達40年,偵查期間他曾遭羈押83天,通緝期間若未犯他案,到案後並不會增加刑度,未來仍可依據「監獄行刑法」報假釋,據悉,他至今仍否認犯案,身上也沒錢可賠償,甘願冒險棄保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