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處理學倫案標準不一 教長:將朝資訊更透明、公開方向調整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將要求大學以更公開、透明的方式來處理學倫案。(林志成攝)
在這一波政治人物的論文爭議中,大學處理程序有所不同,引發爭議。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在明年1月的大學校長會議中,教育部將與大學討論,在個案的處理過程,將朝資訊透明、公開的方向處理。
潘文忠今天出席教育基金會年會前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對於學術論文寫作、審查到涉及學術倫理爭議,《學位授予法》及教育部公佈的專科以上學倫處理要點都有所規範,一旦有人被檢舉涉及學倫案件,大學應依這些規範處理;同時,教育部也會提出關於處理學倫案的精進措施。
在這次政治人物的論文爭議中,各校處理的方式有所不同,甚至連同一所學校對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標準。以臺大爲例,對於認定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論文抄襲,不但開記者會,還具體說明他違反學倫的理由;但對於桃園市長鄭文燦的案子,只是以簡短的文字稿迴應,且僅說明程序,沒有提及判定他論文抄襲的理由。
潘文忠表示,大學需依規定處理學倫案,一旦做出撤銷學位的認定,也必須將結果通知學術機構及主管機關。對於近來各大學處理涉及違反學倫案有所差異,教育部要求各大學在依相關處置要點的原則下,應該更公開、透明,以澄清各方的疑慮。
潘文忠說,關於學倫案的處理,教育部尊重大學自治及學術自主權,而明年1月5日、6日將召開大學校長會議,教育部也將和各大學討論如何在處理學倫案過程更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