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跟進「布卡禁令」 違規最重可監禁6個月
▲ 伊斯蘭教女性時常身穿布卡傳統服飾罩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丹麥於31日宣佈,將禁止民衆在公共場所穿戴「蒙面」服裝,例如穆斯林女性常穿的全身式罩袍「布卡」(burqa)與遮臉面紗「尼卡布」(niqab),並非針對任何宗教,新法將於8月1日正式上路。違規者最重可處1萬丹麥克朗(約新臺幣4.7萬元),甚至是6個月的監禁。
綜合外媒報導,國會以75票贊成、30票反對、74人缺席的情況下,通過這個由中右翼聯盟提出的法令。政府發言人強調,「沒有禁止婦女頭巾、特本以及猶太人頭蓋帽。
這項法令也被外界解讀是「布卡禁令」(burqa ban),根本就是針對穆斯林女性的服裝,在法國、比利時以及奧地利都有類似的禁令,不過如果天氣寒冷,用圍巾遮面,或在狂歡節戴面具是被允許的。
首次違規者將被處以1000丹麥克朗(約新臺幣4700元),如果再犯,則最重可處1萬丹麥克朗(約新臺幣4.7萬元),甚至是6個月的監禁。
丹麥人民黨(DF)發言人馬丁亨裡克森(Martin Henriksen)表示,「國會表決已經明確指出,全身式的布卡和與面紗尼卡布,不屬於丹麥,與我們的文化和根基完全不相容。」他也強調,爲了說服議會中多數人贊同此禁令,努力反對丹麥伊斯蘭化,幾乎花了近十年的時間。
針對布卡的禁令,法國於2011年就已宣佈,是歐洲第一個國家,第二個發佈的則是比利時,荷蘭則於2016年禁止在醫院和學校等公共場所穿着布卡,奧地利則於去(2017)年10月開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