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整並 藍拋外交經貿部構想
中華民國駐瓜地馬拉鄭力城大使(右二)、瓜國經長Acisclo Valladares、中小企業次長Gloria Zarazua、外交部國際經貿政策主任等人,在臺灣館開幕時剪綵。(摘自中華民國駐瓜地馬共和國大使館)
行政院擬在3月底通過「組織改造法」,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昨表示,我國致力於推動經濟外交,但駐外館處經濟組不歸外交部管,造成協同作戰能力發揮有限,因此他也計劃提案修法,將涉及對外經貿的單位統一併入外交部底下,成立「外交經貿部」。
陳以信指出,我國對外經貿單位分散在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行政院新南向辦公室等機關,這也導致外交人才不擅長經濟,經濟人才又自認與外交不相干,推動經濟外交事倍功半。
陳以信說,臺灣跟很多重要國家的邦交關係不太可能有突破,實質關係主要建立在經貿上。可是,駐外館處的經濟組都是經濟部在管,大使都管不到;而經濟組辦公室也未必設在大使館或代表處,至於外貿協會在各地的辦公室根本就是自行運作。
陳以信就舉例,我國在亞洲開發銀行具有會籍,但卻是由財政部派人駐點,而財政部的人缺乏擴展對外關係的思維,佔着那個位置可以說是「尸位素餐」。又或者是,位於倫敦的歐洲復興銀行雖然我們只是觀察員,卻是重要的捐贈者,但派駐的人來自金管會,實際上也無法推動經貿外交。
他認爲,與其撞破了頭要擠進難以加入的國際組織,不如就專注在已身處的國際組織上,設法發揮臺灣的影響力。
陳以信強調,外交與對外經貿部門整並,是基於他曾在政府部門服務過並參考國外經驗的想法;至於整並之後的名稱都可以討論,他提出草案是希望能起個頭,讓大家思考我國要強化與他國的實質關係,唯有透過經濟外交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