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視線死角多 中市統計8個月303人傷
因車輛視線死角或駕駛人疏忽不注意的關係,倒車時常常也會與來往的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不幸的事故。(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事故中,倒車車禍的案件,共計有798件發生,造成303人受傷,駕駛人在「倒車」時因視線死角,或一時疏忽,或未依規定,與來往的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不幸車禍事故發生。
臺中市交通大隊指出,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0條規定,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大衆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爲大衆捷運系統車輛導引路線上等危險地帶,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
二、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三、大型汽車須派人在車後指引,如無人在車後指引時,應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並促使行人及車輛避讓。」另外,如未依上述規定倒車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0條規定,可處6百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呼籲,民衆倒車除了應依照規定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並謹慎緩慢後倒外,倒車前也應該檢查車輛周遭道路狀況,確認有足夠倒車空間且無其他障礙物或人車,而且也不要過於依賴倒車雷達,如有親友在場時,可以請他在車後側方協助引導。
臺中市交通大隊提醒,在道路或其他車輛活動地點行走時,也應專心注意周遭環境狀況,避免分心滑手機或做其他事情,並且特別提防正在倒車或已發動的車輛,避免在其後面行走或站立,隨時注意車輛動態才能及時做必要的反應及閃躲,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