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領隊強攻頂害隊友「墜谷慘死」!辯聊天靠太近…判刑1年8月

▲1支5人登山隊在2019年攀登八通關古道,一名張姓隊員在秀姑坪附近,墜落300公尺山谷當場身亡,張男妻子領隊提告過失致死罪。(圖/東森新聞,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2019年3月13日攀登八通關古道,卻在秀姑坪附近墜落300公尺山谷當場身亡。張男家屬事後怒控,王姓登山領隊明知當天下雨又下雪卻不撤退,涉及業務過失致死;不過,領隊表示他當時已宣佈撤退,是因爲隊員分心發生碰撞,才造成失足墜谷。對此,臺中地院認爲領隊推諉卸責,依過失致死罪判王1年8月,另僞造文書罪判4月刑期。

判決書指出,此「馬博橫斷登山行程」由綽號虎哥的領隊王詮翔帶隊,原預計2019年,3月12日由南投信義八關通入山,3月19日由花蓮下山未料,在3月14日行徑秀姑坪時,隊員張男意外墜落300公尺深谷身亡;張男妻子質疑,當時高山下雨又下雪,領隊爲何要冒險前進不折返。

▲張男家屬控訴,認爲領隊明知高山天氣不佳,卻沒有即時通知折返。

張男家屬還控訴,張男事前有傳Line詢問領隊,是否要攜帶專業冰爪,領隊卻回可有可無,帶簡單的冰爪即可,造成專業設備不足。另外,領隊登山時沒注意到山區天氣狀況,事後也對家屬不聞不問,因此憤而對領隊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罪。

王男出庭時辯稱,當天高山的天氣是可以慢慢前行,後來他也宣佈折返卻不幸發生意外,而當時是在最平坦的路段,要到叉路口大概三五百公尺,2名隊員因分心靠得太近碰撞到,才導致張男失足摔落山谷。但其餘3名團員都證稱,當天天候不佳,彼此行走的距離差距數公尺,根本不可能靠太近。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王詮翔擔任登山隊領隊,在登山期間應與隊員相互扶持照顧、共同排除危難及抵禦可能發生的種種風險,不過他卻在得知天候狀況不佳山上積雪情況下,多次決定繼續進行登山行程。另外,他也未確實要求、監督前開登山隊隊員備妥足以應付積雪狀況的裝備,罔顧登山隊員安全,依過失致死判1年8月。

除此之外,王男在未經隊員授權或同意下,僞造簽署「攀登玉山園區開放登山路線聲明書」,損害隊員對於聲明書內容的瞭解權利,法官依僞造文書罪判他4月有期徒刑。

對於判決,王男也在臉書表示,身爲登山隊領隊,他真誠待人,「就是因爲太善良沒有心機有心人運用媒體小號,惡意摸黑+網路霸凌,如今落得身敗名裂,還被判刑好幾年,實在情何以堪很無言」,「活動期間我都竟可能的協助,做好安全照料教導,至少我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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