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方支付擬修法 涉詐可延撥15天

數發部近日預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疑似涉詐客戶認定及控管措施處理辦法」草案,未來第三方支付業者發現客戶涉詐,或交易態樣異常,可延後十五天撥款。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以往民衆付款購買網路商品,常發生付錢後,賣方消失不見情況,爲了保證買賣雙方拿得到貨、收得到錢,第三方支付產業因此成形,買方先將貨款交由業者保管,待確認商品沒問題後,第三方支付公司纔會撥款給賣家。

近年詐騙集團使用第三方支付洗錢,若發生詐騙事件,待檢警通知第三方業者時,詐騙金額早已轉走,且追溯不易。

根據數發部最新公告草案內容,未來當第三方支付業者若察覺金流樣態有異,可暫停提供服務,或針對帳號內現有交易款項延後撥款至少十五天,並通報司法警察機關確認,若沒問題金流會放行,否則將暫時扣住款項。目前草案正在預告期,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延撥天數等細節可能再微調。

此外,防詐條例也要求第三方支付業者須強化客戶身分認證,並保存交易紀錄。若業者未保存,未來將依防詐條例第四十一條,開罰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情節重大者,可罰五十萬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