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修法取消效力!

東森新聞記者何佳芸、蔡雙全高雄報導

支付命令原本是讓債權人快速實現債權的方法,近幾年卻成了詐騙集團犯案工具,不少民衆都因此受害!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要附上相關證明。同時修正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不再和法院判決有同等效力,讓債務人還能有救濟機會

高雄朱先生原本經營幾十年心血土雞城拱手讓人,因爲詐騙集團僞造本票,向法院陳述朱先生欠錢30萬元,但他認爲根本沒欠錢,沒理會送來的支付命令,卻等於「默認」了這筆帳,土雞城因此被法拍。

被相同手法詐騙的還有臺中的黃小姐。她更慘,詐騙集團謊稱有債權聲請支付命令,黃小姐沒理會,最後揹負4900萬元的債權!

律師鄧藤墩指出,「本來就是一個簡易訴訟,現在是因爲多了新的狀況,詐騙集團會利用漏洞。」

原本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的工具,卻成了不肖人士的詐騙方式受害者遍及全臺,立法院的法制委員決定要修改。立法院通過初審,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要提出證明,而且原本的支付命令具有法院判決效力,20日內債務人無異議只能提出再審,但訴訟要件嚴格、難度高,成功機率不大,新修法後,支付命令改成只有執行力,20日內債務人若沒提出異議,還能提出確認債務不存在的訴訟,多了救濟機會。

鄧藤墩指出,「原先的話它是確定判決,假如沒有異議,法院發的支付命令等同判決效力嘛,現在把它改成說只有執行力,事後還可以救濟。」

支付命令的修改,最快就能下週就能三讀修正;但律師提醒,就算修改,民衆若收到支付命令,最好也到法院提出異議,省去後續訴訟麻煩,更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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