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公佈時程出爐 國科會這麼說

國科會主委吳誠文9日表示,第二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項目,將在年底前召開審議會認定,國科會現在已請各部會提出建議清單,國科會自身也會列出項目,方向上則會與美國、德國等友好國家「有一致性的看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吳誠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立委關心我國第二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預計公告期程的相關規劃,吳誠文做了以上表示。

國科會去年底公告第一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包含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異質整合封裝技術,國科會將於今年底前開審議會認定第二波清單項目。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質詢時關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更新方向與規劃,他並指出,根據盤點,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已於今年7月底提報第二波建議清單,建議項目包含電池、晶片設計、晶片製程等技術;數發部目前則無提報項目。

此外,王定宇也問,臺灣是否也會跟進美國所禁止的事項,包含服務、資金、技術、component(零件、元件),臺灣也會列管?對此,吳誠文答詢表示,這部分需要衡量產業發展,清單主要是負責技術的部分。

國科會去年底公告第一波清單有22項,以具主導優勢與保護急迫性的技術爲主,涵蓋國防科技、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等五大技術領域。其中在半導體項目,包含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以及異質整合封裝技術。

國科會今業務報告並提及,爲配合產業環境及技術發展變化,已於第一波關鍵技術清單公告三個月後滾動檢討,且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 確認第一波清單暫無須修正。

國科會指出,各機關目前也持續盤點、研析國內外產業重要技術進程與科技發展,諮詢產官學研等利害關係人意見,依法定程序提報符合國安法定義的關鍵技術項目給關鍵技術辦公室,預計於今年底前召開審議會進行認定。

「國家安全法」明定,任何人不可爲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