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揭榜 四銀一券商獲富豪新財管執照
瞄準億萬富翁的「新財管業務執照」第二波名單揭榜!金管會18日公佈第二批「新財管方案」業務執照,在銀行部份,有8家銀行遞件申請、4家獲准開辦包括:國泰世華、一銀、合庫銀及瑞士商瑞士銀行臺北分行等4家,券商只有元富證券1家證券商獲覈准以財富管理信託及債券自營方式辦理高資產客戶服務。
銀行局指出,金管會在2020年8月7日訂定發佈「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並分二批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首波在2020年12月31日已覈准中信、兆豐、上海商銀共3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
第二批次受理期間爲2021年2月,計8家銀行遞件申請。銀行局指出,經書面審查,並對銀行預定主要業務負責人面談後,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商瑞士銀行臺北分行等4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
金管會表示,本次獲准開辦之銀行在業務規畫等較佳,並審酌其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情形,及該等銀行爲辦理本業務,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報價與評價能力、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或資訊系統之投入,提出相關具體規畫,展現其推動本項業務的理念及願景,有助提升我國財富管理產業競爭力。
爲落實高階經理人問責,金管會均要求申請之銀行應建立責任地圖,說明辦理本項業務所涉各項責任範疇之預定負責人。獲覈准銀行應設置問責委員會或指定現有委員會負責本業務負責人之問責,倘銀行辦理本項業務發生重大違失時,得透過問責制度追究應當責的督導管理人員責任。
銀行局指出,本業務經二批次審查後,自2021年9月起,符合資格標準但尚未提出申請的銀行,或前未獲準銀行已強化業務規畫及管理制度者,仍得依其業務規畫及業務需求情形,準備妥適後個別向金管會申請,金管會將依前二批次之書面審查內容及面談程序,個別辦理審查作業。
券商部份,金管會指出,已對元富證券主要業務負責人進行面談,並於面談過程請該公司未來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應持續強化人才培育、商品研發、行銷控管及客戶商品適合度管理等面向,金管會並將持續關注本項業務之發展情形,研議進一步開放更多元金融商品之法規鬆綁與強化風險監理之配套措施,共同提升證券商財富管理產業之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