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用專項債收回閒置土地,這家央企拿回7個億

2024年11月自然資源部下發文件明確可以運用地方專項債收回存量閒置土地之後,各地收回地塊的案例正在涌現。

近日,中國金茂公告稱,公司名下位於浙江湖州的4幅地塊將由當地政府收儲,支付方式爲現金分期補償。

公告顯示,1月13日,金茂與湖州政府方面就土地收儲訂立土地收儲協議,將手中的4幅地塊交由湖州南太湖管委會收儲,總代價爲7.81億元,現金補償將分三期進行,預計將在2年內完成。此次收儲有望首次使用專項債資金,涉及地塊由金茂在2021年競得,目前仍未開發。

這輪較爲集中的房企退地行爲始於2024年下半年,目前已披露的信息顯示,包括華潤置地、越秀地產、華僑城及部分地方城投在內的企業,陸續退回了地塊,所屬城市遍及廣州、武漢、福州、南京等。

去年8月至11月間,越秀地產先後三次退回了所持地塊,涉及資金超130億元,但補償方式爲支付等值的應付票據,可在有效期內用於支付指定區域內的土地收購。

較早些的2024年7月,華潤置地先申請退還了所持的福州一綜合體的未開發部分,在當地政府調整了土地用途之後,又在三個月後將地塊重新買回。同年9月,溫州鹿城城發則退回了2023年拿下的一宗地塊。

2024年11月,華僑城所持的一TOD項目土地也被武漢政府收儲。根據公告,該地塊此前的建設指標爲商辦爲主、住宅爲輔,將調整爲住宅爲主、商辦爲輔,調規後的土地進行公開市場招拍掛。

中指研究院企業研究總監劉水分析,上述退地的案例,一種情況是房企資金緊張無力承擔後續開發投入,不得不選擇退地;另一種情況則是地塊本身不適應當下的市場,如商業佔比過多,面臨去化困難的問題;第三種則是政府出於公共利益收回土地。

在同策研究院聯席院長宋紅衛看來,近期土地頻繁被退回的原因之一是當前市場形勢發生較大變化,當初拿地的預期已難以兌現;其次是國家推出了專項債來收儲企業的閒置和低效用地。

2024年5月時,監管層發聲支持妥善處置盤活存量土地,通過政府收回收購、市場流通轉讓等方式妥善處置盤活,推動房地產企業緩解困難和壓降債務。同年11月,自然資源部發布關於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的通知,提出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力度。

對開發商來說,退地這一行動將產生積極影響。劉水錶示,對於現金流承壓的企業,可以通過退地的方式從地方政府拿回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用於在建項目,緩解現金流緊張的壓力;而對於經營穩健的企業,退地有利於優化土地儲備及盤活項目,長遠而言有利於公司的健康發展。

回收土地調規後再放出,對於推動企業開發投資亦有益處。

有房企管理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舉例稱,城投手中所持有的大量土地其實是沒有開發條件的,因爲當時拿地價高,現在入市就會面臨虧損,所以這樣的項目當前是不能開發的,但若回收後再以合理的價格重新推出,也就有了重新開發的機會。

億翰智庫研究總監於小雨也認爲,退地對於開發商來說是止損、盤活資金,對於政府來說有機會重新調整土地規劃,提高其開發價值。

“過去沒有主管部門引導,不便於廣泛推行。”上述行業資深分析師指出,自然資源部的文件明確可以運用地方專項債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爲這一舉措的實施提供了法理依據,預計2025年更多回收案例會披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