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捍衛獨董制度 永大陳世洋擬提告

永大(1507)獨立董事陳世洋指出,日立支持的獨立董事黃福雄針對他提出五大理由來解任他的獨董職務,他完全無法接受。陳世洋表示,黃福雄在毫無正當理由下,以莫須有說詞召集股臨會,剪除、霸凌不順己意的優秀獨董,使其不能再爲公司股東監督之責。同時爲捍衛獨董制度個人名譽,不排除對黃福雄提告。

陳世洋也提出5點反問黃福雄,他哪裡沒有做到善盡獨董的職責。1.107年董事會力戰羣雄,多次質疑日立公開收購價格偏低,賤賣永大股權圖利特定對象,收購價格能從60元提高到65元,是不是對多數股東創造利益

2.108年2月對當時永大董事會的違法亂紀提出召開股臨會,改選現今的經營團隊,永大中國能再次轉虧爲盈、整個公司在今年能創造亮麗成績單

3.如果不是今年的股利發放案堅持專業、嚴守分際,能在6月召開的股東會上獲得包括日立在內高達9成以上持股同意,爲多數股東再次創造利益和價值

4.今年疫情期間臺灣上市公司發放者多,就連疫情比臺灣嚴峻的日本日立集團公司都比去年還多發25%股利,不懂日立及獨董黃福雄爲何堅持反對配發股利案?

5.日本日立都可以發放股利,臺灣永大卻不行,若是連日本總公司都默許,那麼更加合理懷疑,日立是否另有所圖?

陳世洋說,這是以多數股權暴力、無正當理由,來掃除不順己意獨董,使其不再能爲公司及股東盡監督之責,這是公司治理破口,此歪風若興起,則設置獨董立法目的已被大股東濫權破壞迨盡,主管機關應遏止此歪風。

陳世洋指出,獨立董事應該是以自己的專業來監督公司,爲公司最大化股東權益,而不應該是僅爲一個股東發聲或是每次都是爲了反對而反對。永大就爲了黃福雄爲反對而持保留或反對的意見發了七次重訊

他也提醒黃福雄,當你提出對發放股利質疑的同時,支持你的股東日立在疫情下是看好電梯市場的,尤其對於疫情後中國市場的看法,媒體還採訪到日立(中國)有限公司公共關係總經理伊藤昌廣,他認爲,儘管全球新冠疫情發展走勢尚不明確,但中國市場整體是處於恢復的趨勢

所以,既然日立在疫情下市看好電梯市場與中國市場充滿信心,身爲永大獨董才更應該發放合理的股利來照顧股東與爲員工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