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三雄 新年再戰頻譜超標

電信三雄對於頻譜超標最新看法

新年後第一個上班日,合併案牽涉超標頻譜應否繳回,再度點燃電信三雄戰火!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總經理郭水義3日聯袂針對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兩宗合併案牽涉頻譜超標1/3議題,公開要求政府要有高度並依法處理,競業合併案必需在法遵原則下遵守遊戲規則,超過法定1/3頻譜上限必須依法繳回。

同時,中華電信首度拋出建議,繳回的頻譜與800MHz頻段的頻譜整合規畫,由產業界共同建設PPDR網路,以提升臺灣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系統能量。

NCC委員會議將於4日針對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以及遠傳合併亞太電信案再度進行審議,由於兩宗合併案已進入最後收尾階段,除了準駁受到矚目,NCC針對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牽涉1GHz以下頻段超過1/3頻寬上限約10MHz應否繳回的決議,備受各界關注,更成爲電信三雄開春後再度角力的焦點。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表示,2023年是臺灣電信市場新局的一年,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並建議合併案繳回之超標頻率可與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推動寬頻PPDR通訊系統之建置,提升公共安全守護能量與應變韌性,同時也能發揮珍稀低頻資源最大使用效率。

郭水義進一步指出,臺灣自3G競標20年來,頻譜政策一脈相承,20年來3G、4G及5G均採競標拍賣沒有改變,強調政策要有高度及延續性,中華電信主張,兩宗合併案超過1/3頻譜上限應該依法繳回,在此前提下,中華電信對於合併案將予以高度祝福。

遠傳電信對此迴應表示,合併案倘若有超頻,應繳回,此乃符合法理,也是遠傳一貫的主張。超頻頻譜繳回後,政府有許多處理方式,例如可拿來作公共利益使用、發展PPDR網路等,遠傳對有益公共利益的選項都將支持。

臺灣大回應表示,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規定,已明確定義「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合計頻寬不受1/3限制。NCC已於2022年5月18日覈准「亞太電信900MHz頻段頻率改配中華電信申請案」,依法中華電信亦超頻,希望主管機關秉持行政處理一致性原則,並強調900MHz頻段的10MHz頻寬繳回,將降低臺灣大與臺灣之星整並後6%總頻寬,影響合併後近1千萬用戶的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