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喊「廢網路中立性」 網嘆:臺灣網路也要跟着GG了嗎?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先前通過廢除網路中立法案,引起不少民衆撻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再向歐巴馬政策下手,日前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表決通過取消「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規定,給予電信業者更大權力可以決定消費者線上體驗的收費,意味着未使用者得付更多錢給網路供應商,引發網友撻伐聲浪不斷,直言「廢除就GG了」。
根據《Independent》報導,川普(Donald Trump)先前任命新的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斐伊(Ajit Pai)後,委員會在14日以3比2的票數決定廢除實施2年的網路中立法案,正式劃下了句點,換句話說,只要網路供應商告知FCC要如何規範,就可以任意訂定收費規定,引起網友高度關注,認爲此舉將會傷害網路自由,嚴重影響網路使用的公平性。
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的概念最早可追溯於1970年代,主張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應平等處理所有數據,不差別對待或依不同用戶、內容、網站、平臺、應用、接取裝置類型或通訊模式,而差別收費、放慢流量,當時監管機關只爲確保唯一獨佔電信市場的AT&T沒有封鎖或阻礙,不過如今廢除這項政策,讓不少人認爲是扼殺網路自由的開始。
不過,臺灣有電信業者也贊成廢除「網路中立性」的規定,認爲這將是電信業者的契機,加上臺灣OTT業者9成來自國外,若政府堅守網路中立性,等於辛苦提供傳輸的房東一毛錢都拿步到,又怎麼會願意積極建設。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支持自由開放的網路環境,是成就數位經濟成長不可獲缺的要素,會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消息曝光後,網友一面倒直言「廢除就GG了」,也有人酸「租中華的水管喊着控制水,聰明喔」、「那隻好投入中華電信的懷抱」、「自己真正架大水管完全獨立再來喊好嗎?」,還有人「我家賺不到錢,是否政府也該給我多一點錢?什麼鬼理論,電信商沒本事去賺流量、賺廣告、賺Internet的錢,爲何要拿網民自主權來貢獻給你們這些蠢蛋呢?商業問題就該用商業手段去解決,不是拿人民財來填你們的洞」,甚至有網友痛批「是怎樣?房子買不起,現在連網路也逛不把囉?要人造反是不是?」、「臺灣網路也要跟着GG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