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團回臺 菲國兇手呼之欲出
廣大興28號臺灣調查團結束4天調查,達成登船驗槍、取得案發錄影、詢問菲律賓涉案者等10項司法互助請求,31日搭機回臺。儘管取得的相關證據在兩國法庭都具有證據能力,但是臺菲沒有引渡條約,菲方几乎不可能將涉案者送來臺灣接受司法制裁。
菲律賓公務船亂槍掃射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屏東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雙方同意司法平行調查。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表示,感謝菲國提供許多正面協助,這次基於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透過雙方司法單位接洽進行合作調查,雖歷經來回協商費時,但取得的相關證據在兩國法庭都具有證據能力,臺灣會盡速完成調查報告。
調查團歷經上回赴菲律賓調查碰壁,這次以屏東地檢署爲主的調查團,在4天中依序完成比對涉案槍枝、登上菲國漁政船MCS-3001勘驗蒐證、取得案發錄影畫面、密集詢問與本案相關菲國漁業署及海岸防衛隊近20人等進展。調查團原先以爲會拿到可判讀航向關鍵的漁政船航行紀錄器(VDR),然而菲國船上設備不足,因此僅提供手寫的航海日誌。
臺灣刑事警察局彈道比對結果已出爐,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志明30日表示,經彈道比對後,從菲國提供的14把槍支中,已找出造成臺灣漁民洪石成死亡的兇槍,射出致命一槍的菲國兇手可說是呼之欲出,全案可望真相大白。
菲國一行8人調查團也前往刑事局進行彈道比對,由於屏東檢警在漁船上採到9顆彈頭,大多數毀損或扭曲變形,僅有3顆彈頭和菲國帶來的14把槍和42個彈頭樣本比對,查出兩把槍涉案,其中一把就是射穿洪石成頸部致死的M14步槍。
法務部指出,兩國在公佈調查結果之前會共同協商,取得一致結論。臺菲司法互助協定並不包含引渡條約,就算簽定引渡條約,依國際慣例「本國人不引渡」,菲律賓幾不可能把國民送來臺灣接受司法制裁,臺灣僅能對菲國施加壓力要求嚴懲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