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客族快看過來!配偶遺產要和小叔分? 律師直言:是真的

律師林智羣表示,若夫妻間沒有小孩,且無公婆,一方辭世後,對方手足同樣有權繼承遺產。示意圖/ingimage

現代許多夫妻認爲養育孩子的開銷大,因此決定不生小孩。近期,有一新聞稱,一對50多歲的夫妻,先生因罹癌時日不多,打算處理遺產時,卻發現兩人沒有小孩,且男方父母過世,而根據民法第1138條,先生唯一的弟弟即擁有繼承權。對此,律師林智羣直言「是真的。」

夫妻因沒有小孩,須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共分遺產,引起網友議論。林智羣律師(klaw)表示,新聞中所引用的法律是真實存在的,並坦言「一般人都以爲沒小孩,那先生遺產就是全部歸配偶,其實不是!」

林智羣爲讓民衆更好理解此法,舉例四種遺產繼承情況,「一、有2個小孩:太太、小孩各1/3。二、有一個小孩:太太、小孩各1/2。三、沒小孩,公公婆婆還在:太太固定拿1/2,公婆拿1/2。四、沒小孩,公婆去世:太太固定拿1/2,其他由先生的兄弟姐妹平分。」他指出,因太太與小叔小姑的關係較遠,若遇到類似情況,配偶常會因心理無法接受,而產生糾紛。

爲避免相關糾紛,林智羣說明,夫妻間不需繳納贈與稅,還可以申請不課土地稅,因此先生將房子「贈與」給太太,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他也補充,若先生銀行帳戶現金很多,生前也可儘快轉到太太帳戶,不然同樣要與手足分配,他直言「死後再來轉帳,小心被小叔告侵佔喔!」

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表示長知識,「長知識了!謝謝」、「學到了」、「頂客族要知道的法律知識」、「新知識!」。但也有網友認爲該法不合理,「這法律很不公平」、「真的是莫名其妙的法律」、「所以這是處罰沒有生小孩的家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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