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客族注意!老公過世「她要跟小叔分遺產」 專家揭解法
▲許多民衆誤以爲在沒有子女的情況下,丈夫的遺產會全部歸屬於妻子,但事實並非如此。(示意圖/翻攝Pexels)
圖、文/CTWANT
現在社會有許多人選擇成爲頂客族,然而當頂客族夫妻其中一人突然去世,另一個人可能還要跟其餘親屬「分遺產」。先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分享,一對50多歲的夫妻,丈夫因爲罹患癌症時日無多,夫妻倆開始討論後事及遺產分配,才發現依據民法規定,丈夫的房產將有一半分配給小叔,這也讓妻子感到相當震驚。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享一個案例,當中提到,有一對50多歲的頂客族夫妻來向他諮詢,由於丈夫罹患癌症且時日無多,兩人開始討論遺產的問題,這才發現根據民法規定,丈夫過世後,其名下房產應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承。
然而由於這對夫妻沒有子女,且丈夫的父母已過世,依民法規定,房產部分繼承權將落到第三順位,即丈夫的兄弟姊妹。也就是說丈夫去世後的遺產無法全部留給太太,配偶只能取得遺產的1/2,其餘部分將分配給丈夫的兄弟姊妹。
許多民衆誤以爲在沒有子女的情況下,丈夫的遺產會全部歸屬於妻子,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鄭文在也建議,丈夫在生前迅速將房產全數贈與妻子,這樣才能確保房產歸屬妻子,不必與他人瓜分遺產。
事實上,根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爲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如果子、女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孫女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二順位爲父母,第三順位爲兄弟姐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
此外,民法中也提到,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爲,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爲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延伸閱讀▸ 帶女兒到診所打疫苗! 大馬華裔女子遭護士斥責:太性感讓其他人流口水▸ 巴黎奧運/謝淑薇發文道別奧運 還罕提詹詠然▸ 爸爸幼兒園抱錯小孩「還去買雞蛋糕」 呂秋遠喊恐怖:快離婚搶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