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吸金案 首謀秦庠鈺3千萬交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涉嫌吸金案42億案,秦庠鈺1月提出清償8億多元的計劃後仍繼續羈押,臺北地方法院17日再開庭法官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同時要求每月向法院陳報償債狀況、每週到派出所報到。

檢調去年8月間,查出秦庠鈺等31人涉嫌利用金圓互助會」等名義,以高投資報酬率招攬970名會員投資,總計向1萬6千多民衆違法吸金42億多元,遭檢方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等起訴。

臺北地院上個月開庭審理時,秦庠鈺提出8億多元的清償計劃,但法官認定他應清償的金額達40多億,諭知續羈押,並請律師確認可行的信託方案替代方式

法官今天審酌秦庠鈺的清償計劃後,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但規定交保期間,追償借款的金額必須全數匯入遭凍結的鼎立集團專屬帳戶,每月20日前還要向法院陳報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