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樟木頭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羅偉倫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樟木頭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羅偉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偉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務晉升方面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貪慾膨脹,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獲取工業用地、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羅偉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偉倫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莞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