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4富商搭賓士打球自撞奪3命 他獨活卻「好友變仇人」2年後癌逝
大甲4名富商好友2016年同車到苗栗打高爾夫,駕駛王錫昌因清晨陽光刺眼撞上中央分隔島,害死3人。王雖幸運逃過死劫,但刑事部分遭依過失致死罪判8月定讞,更面臨3名死去好友家屬控告,判賠1700多萬。王及家屬雖提國家賠償,一二審均駁回,或許因爲害死好友加上2年官司纏訟,王錫昌因此癌症舊疾復發,去年過世,終能與死去好友們相聚。
▲4富商搭車到苗栗要打高爾夫球,卻自撞槽化島,除王姓駕駛外其他都車禍死亡。(圖/東森新聞)
4名富商出身大甲,包括從事鋁門窗生意有成已退休的王錫昌、南興化工廠退休董座楊焙元、三和塑膠工廠前總裁鄭聰壎及清一診所王清一醫師。4人感情好又熱心公益,地方頗具聲望,4、5年來,每隔幾天就會一起去苗栗苑裡打高爾夫球。
這起意外發生在2016年5月27日清晨,當時62歲的王錫昌一如以往,開着賓士E系列房車載着楊、鄭、王3人,從大甲前往苑裡要打高爾夫。該車行經140線北堤東路時,王錫昌疑似因陽光刺眼,高速自撞分隔槽化島。坐在後座的80歲鄭聰壎及81歲楊焙元當場傷重不治,73歲王清一雖送醫急救後有呼吸心跳,但數日後仍不治死亡,獨留輕傷的王錫昌。
▲▼王姓駕駛自承陽光太刺眼釀禍,判刑8月定讞,也判賠3人家屬1700多萬,最後因癌症復發去世。(圖/東森新聞)
王錫昌痛失3名好友,遭好友家屬在法庭上質疑是故意製造車禍,害死人命,自己家人更受到外界異樣眼光看待。即使法官不採信,認爲車禍屬單純意外,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2審判8月定讞。
王與家屬也在2017年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認爲槽化島高達35公分過高,導致車輛猛烈撞擊造成嚴重死傷,請求苗栗縣政府賠償500萬。但一審法官認爲沒有設置不當,且王男已自承陽光直射造成視線不良,一時緊張誤踩油門才釀禍,2018年4月駁回起訴。家屬不服上訴,今年7月3日駁回。
即便二審已判王錫昌須賠償3人家屬1700多萬元(含強制險),民事與國賠仍可上訴。王錫昌可能在心力交瘁下,癌症舊疾復發,2018年5月5日去世。原本是好朋友的4人或許能再團聚,但4人家庭卻因此交惡,感情破裂,令人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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