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避稅漏洞 公益信託修法今拍板

截至目前已成立有逾200多個公益信託,合計總資產也已超過新臺幣800億元,規模甚鉅。惟部分公益信託投入公益事務之支出偏低,又有部分公益信託被戲稱淪爲投資或控股公司。

避免「公益信託」成爲避稅的工具,造成課稅不公,法務部修正「信託法」,對公益信託的受託人、信託財產的類型及其管理運用、公益信託依信託本旨辦理信託事務之年度支出比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限強化等納入修正。

財政部配合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未來企業財產成立公益信託,受益人享有該信託利益的權利價值免納所得稅,或者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對受託人都有嚴格規範,例如無稅務違章、欠稅或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解任等。

同時,檢討公益信託稅制,放寬公益信託適用租稅優惠的受託人資格條件,並且建立公益信託申報及課稅制度,以符合公益信託實務運作以及落實公益目的,維護租稅公平。

立法院本會期財政部擬推動七大優先法案修法,包含促參法、房屋稅條例、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菸酒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