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活動辦理申請非公部門提出 美濃漂漂河今夏恐難產
曾爲六龜區「黃金航線」的荖濃溪泛舟走入歷史後,美濃漂漂河成了遊客消暑玩水新選擇。(林雅惠攝)
高市美濃漂漂河活動近年在地方上舉辦受到遊客喜愛,不過漂漂河利用的是農民灌溉用水,主管機關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堅持要由公部門提出申請,導致公部門不願從協辦角色變成主辦單位,社區希望能夠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請卻受阻,地方期待帶來觀光的產業,今年夏季恐難產。
曾爲六龜區「黃金航線」的荖濃溪泛舟走入歷史後,美濃漂漂河成了遊客消暑玩水新選擇,美濃區獅山及彌濃社區發展協會4年多前開始利用農民灌溉水圳辦理漂漂河活動,吸引不少遊客體驗水上樂趣。
美濃區獅子頭水圳是當地居民小時生活及遊憩場域,早期農婦會到圳邊洗衣服及洗菜,小朋友也在水圳玩漂漂河,富有歷史價值及意義,社區開辦漂漂河活動以來,受到民衆喜愛,也爲社區帶來人潮與知名度,達到活絡地方經濟的效果。
不過美濃漂漂河水上活動後來爭議不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則認定,依法由公務機關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即可從事,但公部門卻認爲,漂漂河活動是地方發展產業,從協辦單位變成主辦單位不合理,地方卻認爲,法令並未規定,一定要由公部門向主管單位申請,才能從事水域活動。
美濃商圈促進會發起人劉紹傑表示,美濃漂漂河舉辦3、4年來已小有知名度,爲地方帶來榮景,如今卻出現必須透過公部門向主管機關申請,才能從事,反而讓公部門負擔活動全責,不僅不合理,也沒有一條法令明文,必須如此做。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表示,「依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9條第6款,配合政府重大政策,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事項」,意即漂漂河活動若經由公務機關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即可從事。
不過該法規被地方人士打臉,表示第10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人資格,就有明文申請人屬於法人者,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並非只是透過公家機關才能申請。
劉紹傑說,地方上希望美濃漂漂河能夠帶動繁榮,雖然收費營業,但漂漂河的收費是保險費用、設備租用及人員的接送,並不是以營利爲主,盈餘根本就不夠支付工作人員,倘若能爲地方留下工作青年,也算是好事,希望主管機關能夠放寬規定,讓漂漂河順利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