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嘉義縣公有地變私人墓園 縣府追討佔用費大不易
嘉義縣14筆土地被佔用,其中有一處已住進先人變墓地,目前正在清查佔有人。(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遭審計室檢討,部分閒置公有土地疑似遭佔用,經縣府清查,共有14筆土地被佔用,除民宅建築物蓋過界外,還有公有地被拿來種果樹,甚至已住進先人變墓地,佔用年代已不可考,縣府財稅局依公告地價5%換算,比照租金向佔用民衆收取5年使用補償金,不過墓地一時半刻找不到佔用人,主管的地政處正以墓碑追後代,還在清查中。
嘉義縣審計室報告指出,至去年2022年底止,嘉義縣置土地125筆,低度利用土地6筆,合計131筆,面積8萬455.19平方公尺,其中部分閒置公有土地疑似遭佔用作爲製造業、倉儲、住宅、果園等使用者,其中疑似遭佔用異常情形已10 多年,要求縣府釐清有無被佔用情形,並依規定妥適處理。
經縣府進一步清查,發現至少有14筆土地被佔用,分屬地政處、農業處、教育處等局處,其中地政處位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有10筆地號土地遭佔用,位於六腳鄉灣內段灣內小段1090-1地號土地甚至成了墓地,不但有私人墳墓,還有家族墓園。
嘉義縣14筆土地被佔用,其中有一處已住進先人變墓地,目前正在清查佔有人。(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六腳鄉灣內這塊公有土地部分是殯葬設施,另有部分被當成雜作使用,推測佔用時間恐數十年。(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地政處長邱慧燕說,地政處管理的土地,包括東石鄉東石段1158地號等10筆地號土地遭佔用,經實地勘查有佔用人資料,已依法追收5年佔用補償金,並持續列管。
邱慧燕說,像六腳鄉灣內這塊土地是特定事業農牧用地,當時移撥給地政處管理時,只有書面移撥,並未現場勘查,直到今年6月底實勘,才發現土地上部分是殯葬設施,另有部分被當成雜作使用,推測佔用時間恐數十年,目前佔用人資料不明,也找不到佔用人,已從墓碑去追查後代,但也不容易,必須等到查明佔用人後,才能收取使用補償金並列管,並要求主動遷葬。
農業處副處長李建霖說,農業處確實有4個地號土地被佔用,皆位在都市計劃農業區用地,佔用金額最大近100坪,小的大概30多坪,多半是鐵皮屋等建物佔用,換算租金從2萬7000多元到幾千元不等,已追討佔用補償金,並告知佔用戶可先行拆除。
財稅局長蕭俊明表示,已陸續向佔用民衆收取5年使用補償金,因目前這些閒置土地尚未有明確規畫和利用,將先行列管,如有相關單位提出活化計劃,會積極處理,不過依照過往經驗,如地上建物佔用多年,要求自行拆除恐有困難,屆時土地真要利用,恐怕得靠訴訟、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