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留美碩士女逆倫打死7旬老母 家屬控殺母還圖遺產求重判
臺北市具有留美碩士學位的林姓女子,去年3月間因找不到3份訴狀,懷疑73歲母親拿走訴狀,便以鈍器毆打併猛掐母親頸部,殺害母親。一審認定她有思覺失調症,判刑1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7日開庭審理時,林女不斷請求法院輕判「9年」就好,但家屬的委任律師指出,林女是後還貪圖母親遺產,請法院切勿輕判。
43歲的林女父親爲室內設計師,母親經商有成,家中在天母購有數處房產。林女雖然具有留美碩士學位,但婚姻、工作均不順利,最後離婚收場,案發前已經失業多時、在家啃老。林女父母在淡水買屋,父親過世後,林女因常與自來水、瓦斯、電信等公司訴訟,母親要她搬回天母同住。
案發於去年3月1日,林女在天母住處內找不到3份書狀,懷疑母親擅自取走;另外加上母親在主臥室內的果醬玻璃罐內放4張百元鈔,林女更懷疑母親詛咒她去死。隨後林女打電話給母親,痛罵「妳要是不把訴狀交出來,妳回家我會拿把刀把妳給殺了!」母親回家後,2人爆發激烈口角,最後林女更對母親施暴,扯發、推拉,最後拿出不明鈍器,狂毆母親,母親因肋骨、胸骨骨折,內臟破裂而死亡。林女一直到晚間10點半才報案,謊稱母親被2名陌生男子攙扶回家後,就呼吸心跳全無。但檢方偵查後認定林女企圖誤導偵辦,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起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林女否認犯罪,反稱母親有輕生念頭;一審法院雖認定她有思覺失調症,但行爲時並未因精神疾病而影響其辨識行爲違法之能力,因此仍將她判刑18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7日再度開庭審理,林女仍舊否認犯案,辯稱沒有殺害母親的故意,請求法院輕判;律師也說她精神疾病影響,再加上從小生長在保守家庭中,母親對外隱瞞她的精神疾病,沒有就醫,倘若接受治療,在社會化的可能性很高。但家屬委任的告訴代理人張衞航律師指出,林女犯案後,還會記得去精舍、去倒垃圾,似乎沒有發生意外,冷血至極,甚至還向其他家屬詢問母親遺產的事情,讓家屬無法接受,因此請求法院切勿輕判,並要求法院在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以免再犯、危害公安。
林女最後陳述時,還是否認在電話中威脅要殺媽媽,更說「如果判9年的話可以接受。」她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殺害媽媽會後悔嗎?」等問題,均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