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網路造謠「有豬瘟」農委會要警究辦 引「自廢武功」爭議 

▲有網友日前在臉書造謠桃園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強調依法提告。(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正當蔡英文總統宣佈把防疫豬瘟提升爲「國安層級全臺行政機關努力拚防疫,居然有不肖民衆利用臉書散佈假消息聲稱「桃園已經有豬瘟了、警告朋友們不要買出肉吃,所有的食品和豬有關係的都不要去吃,傷身體划不來」,甚至發文暗指蔡總統施政無能,有民衆發現向農委會和警方檢舉。農委會15日下午在臉書上嚴正澄清「國內並無疫情、請安心享用國產豬肉」,並譴責該網友造謠擾亂防疫工作,製造社會恐慌,已向北市中正分局提告。

對此警方不敢大意,包含農委會提告地點中正二分局、還有網民造謠的桃園市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目前已針對這名造謠的女網友進行調查。雖然農委會聲明昨天提告,但臺北市警方查緝上卻引發防疫法規和一般刑法法律權責歸屬問題。

▲有網友日前在臉書造謠桃園遭非洲豬瘟入侵,警方已鎖定發文者身分。(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臺北市警局知情人員私下表示,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三項規定「散佈有關動物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將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雖然農委會昨天聲明已提告,但卻引發北市警基層譁然。

北市警局知情人士透露:因《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主管機關是農委會和縣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警方並無權主動發動偵查,若警方以社維法、刑法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等方面偵查,又恐侵害「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律基本原則。

據瞭解,目前臺北市警方傾向先協助農委會追查發文者真實身分,然後再將資料轉給農委會,讓農委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罰則依法開罰,這樣纔不至紊亂政府機關的防疫主體權。

北市警方私下透露:目前經警方深入追查,鎖定這名亂髮散佈「桃園已經有豬瘟」的女性網友家住新北市,曾擔任新北某藍營立委後援會成員,經常出席選舉活動熱衷政治,警方傾向將這名散播謠言者詳細資料函請農委會、建請農委會依法裁處開罰。

但農委會今天下午卻要求警察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究辦。對此警界相當錯愕,並引發基層反彈。有網友也反映,日前花蓮也有網友造謠:「花蓮縣爆發疑似豬隻,感染來自中國傳染非洲豬瘟,集體暴斃死亡後,被養豬戶隨意丟棄在偏僻排水河邊」,質疑農委會迄今除揚言追究外,針對這些網路謠言有甚麼具體開罰成果

警方無奈表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條例主管機關和裁罰單位都是農委會和各地政府衛生主管機關,農委會事事推給警察處理,自廢本身防疫武功,也讓原本就業務壓力相當大的警察機關疲於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