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學姐控網紅學妹直播霸凌 精神崩潰拔光頭髮還挨告
臺中市卓姓女子指控IG有2萬多名粉絲的學妹霸凌,去年陸續發文涉嫌誹謗,二審判卓女拘役30天確定。圖/摘自IG
判決指出,卓姓女子(25歲)就讀臺中市一間高中時,被一名在IG擁有數萬名粉絲的學妹,在直播時提及與男人交往復雜、交往年長男、當小三等言論,讓當時在校表現好的卓女飽受精神壓力,除了在學期間睡不好、不敢上學外,離校後還需就診精神科,衍生輕生念頭,無人與人正常交流,甚至不自主的把頭髮都拔光,只能戴假髮外出。
卓女在去年7月間仍對此事無法釋懷,連續兩天在IG的限時動態、貼文,張貼24篇文章,除了指控學妹與其友人涉及霸凌之外,也標註學妹經營的美容店、張貼學妹IG照片,標註「霸凌人物關係圖」,甚至還指控學妹的父母與「黑道、伴遊有關」等語。
學妹與友人發現貼文後,以卓女的24篇貼文分別涉嫌誹謗、恐嚇、違反個資法等犯行,委由律師提告。
檢方調查認定,學妹是擁有數萬名粉絲的網紅,卓女指控霸凌部分,經訪查卓女胞姐、同校學弟,以及校方的輔導紀錄、校安通報等資料後,認爲卓女在高中時,的確有遭學妹以網路直播方式,公開陳述對卓女不利言論,對卓女後續就學、身心狀況、人際關係、日常生活都造成負面影響。
檢方認爲,此部分卓女指控學妹與友人霸凌的貼文,既屬真實,也難認與公共利益無涉,其中18篇貼文,犯罪嫌疑不足,另外6篇貼文則涉及加重誹謗,偵結起訴。
一審審酌,卓女已坦認犯行,僅因和解金差異過大,無法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慮到卓女犯罪動機非一般人不能理解,只是網路文字表達、分寸拿捏程度不佳,只好將自己對於被害人有限的認識,予以扭曲、醜化、謾罵,加上卓女迄今仍在精神科就診、服藥、無法與正常人交流等情狀,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
檢方上訴臺中高分院後,二審近日宣判,認定一審量刑妥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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