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料理包”市場加強監管

餐飲開店省時省力省心”“無需大廚,3分鐘快速出餐”“無煙廚房,乾淨衛生”……近年來,涵蓋各種中西菜餚主食食品的料理包,受到市場追捧。

對此,有人比較牴觸,認爲商家用料理包制餐“沒鍋氣”,保障不了食物風味。也有消費者欣然接受,甚至主動從電商平臺上購買料理包,自己加熱食用。對此,我們不妨先將其交給市場,讓市場決定其能夠走多遠。

眼下市場對料理包接受度較高,是有一定原因的。對商家來說,料理包節省食材成本人力成本,提高了出餐效率。對消費者來說,預製菜迎合快節奏工作生活習慣,滿足了懶人下廚的訴求。有機構預計,未來我國料理包市場規模有望保持10%以上增長。不過,除了把“料理包”交給市場,更要交給監管,以防其無序生長

一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使用料理包本身並沒有原罪,但如果故意隱瞞、不告知消費者實情,商家則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有關部門必須監督商家明示相關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各取所需。倘若餐飲店打着現炒菜幌子,實際上提供料理包餐飲,則涉嫌構成欺詐,應讓相關餐飲店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二是保障料理包的質量安全。在推廣“明廚亮竈”的同時,必須堅決杜絕“黑暗料理”。一方面,要加強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料理包企業守法合規經營,一旦發現企業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限期整改。另一方面,要加強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大抽檢力度,對於劣質料理包及時下架,防止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