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拚本會期立法
囤房稅2.0修法列爲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先前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昨(18)日完成預告程序,最快本週送行政院,盼能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查。 聯合報系資料庫
囤房稅2.0修法列爲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先前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昨(18)日完成預告程序,最快本週送行政院,盼能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查。
囤房稅2.0規劃針對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房屋,從現行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自現行1.5%至3.6%調升到2%至4.8%,且要求地方政府都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另外對於全國單一自住且排除豪宅者,稅率可從現行1.2%降至1%。
針對特定非自住住家也給予較輕稅率。出租且申報所得達標、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都是1.5%至2.4%;建商餘屋兩年內,適用稅率爲2%至3.6%。
根據財政部蒐集到的意見,有納稅人認爲,設立戶籍有許多考量,包含學區、補助費用申請、選區等,若要與房屋稅自住稅率綁在一起,恐造成擾民。
也有納稅人指出,現行只要實際居住使用,就能適用全國三戶、自住稅率1.2%,但未來新增戶籍要件,若單身民衆往返兩地工作,兩地皆有居住需求,卻只能設籍一處,將造成困擾。
財政部表示,設籍規定並非房屋稅獨創,地價稅要求自住必須設籍,另外所得稅中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也以設立戶籍爲要件。另外,只要是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皆可,例如父母也可分別遷入戶籍,即可符合要件,全國仍可有三戶適用自住。
此外不動產業界向財政部疾呼,對於建商興建房屋存貨應該豁免,採單一稅率。但財政部表示,已給予建商合理銷售期,是否適用單一稅率,後續會在訂定參考基準時通盤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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