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來了!地方稅率聚焦 各縣市豪宅基準同受關注

影響逾120萬戶納稅人的囤房稅2.0自1日上路,將反映在明年5月房屋稅單。 (聯合報系資料庫)

影響逾120萬戶納稅人的囤房稅2.0自明(1)日上路,將反映在明年5月房屋稅單,各地方政府正緊鑼密鼓修正自治條例,讓明年開徵作業能順利進行。進度較快的包括新北市、新竹縣、連江縣等三縣市,都已提出版本。

接下來還有兩大懸念待解,包括地方議會通過版本、無法適用單一自住降稅的豪宅定義等。

房屋稅差別稅率2.0(囤房稅2.0)目標爲自住降稅、囤房重稅,修法針對非自住住家房屋改採全國歸戶,稅率調升至2%至4.8%,地方政府皆須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另單一自住房屋稅降至1%。

雖囤房稅2.0今年7月1日上路,但真正反映在稅單要到明年5月,各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法令修正,正加速修訂自治條例。

囤房稅2.0新制上路 圖/經濟日報提供

新北市近期提出自治條例修法版本,差別稅率設計與財政部提供的基準一致,接下來將送議會審議;新竹縣、連江縣也都已提出版本,分別通過市政會議或正在預告期。

儘管地方政府快馬加鞭,但接下來地方議會審議恐將是最大懸念。行政機關版本能否獲得立法機關同意,稅率會從嚴或放寬,進而對縣市財源是否產生影響,將是進入審議後關注焦點。

其次,房屋稅2.0給予單一自住降稅,但須排除豪宅。財政部對於「豪宅」定義,六都及新竹縣市爲轄內房屋現值排名前1%、其餘縣市爲排名前0.3%。各縣市將會公佈各自豪宅基準。

以臺北市爲例,將按自住應稅房屋現值從高排到低,前1%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的房屋,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爲基準,未來會在每年房屋稅納稅基準日(2月最後一天)前公佈。

最後對包租公而言,申報租金所得達一定標準可適用較低稅率,所謂一定標準,目前是依據「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來認定,房東必須留意申報租金所得是否達標,纔有機會享受到優惠。

財政部先前評估,整體房屋稅條例修法約影響400萬戶,有些爲加稅、有些是減稅;其中因加重囤房稅率受到衝擊戶數約120萬戶,估增加稅收約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