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張牌照被註銷 第三方支付加快出清

中國商報(記者 王彤旭)又一張第三方支付牌照被註銷。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更新了已註銷許可機構名單,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商)出現在名單中。

截至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累計註銷支付牌照94張。

當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洗牌進程正在持續深化,手握支付牌照的支付機構不足180家。

“中國人民銀行註銷支付牌照的行爲是行業整合、監管趨嚴和市場競爭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支付行業健康發展和合規化進程的一部分。未來這一趨勢或將延續,支付行業將面臨更多挑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特聘導師柏文喜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

支付機構積極“瘦身”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顯示,北京銀商的支付牌照已於11月11日註銷。

過去,北京銀商的業務範圍包括銀行卡收單(北京市)、預付卡受理(北京市)、互聯網支付(全國),其最大持股股東爲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商務)。

事實上,在中國人民銀行今年已公佈註銷的8張支付牌照中,多家機構與銀聯商務有着密切關聯。

銀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銀聯易辦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行列,均出現了銀聯商務的“身影”,深圳市銀聯金融網絡有限公司和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也同爲銀聯商務旗下的全資子公司。

上述支付機構支付牌照的註銷,是銀聯商務主動進行業務整合的寫照,也是在政策指導下,行業有序整合浪潮的縮影。

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要求,同一股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或者表決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

對於此次北京銀商支付牌照的註銷,銀聯商務對外回覆稱,這是銀聯商務近年來推進下屬控股公司整合工作的階段性進展。

行業整合加快出清

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已註銷許可機構名單中,也不乏主動申請註銷的案例。

近日,廣東銀結通電子支付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結通支付)發佈終止支付業務的通知。銀結通支付表示,由於公司業務調整以及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經充分評估,決定終止收單支付業務。同時,銀結通支付已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要求向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申請業務終止並獲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顯示,該公司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這意味着雖然牌照尚未到期,但是銀結通支付仍然選擇提前“離場”,成爲市場上又一家主動退出的支付機構。

今年9月,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公司管理決策調整,決定將現有業務運營至9月30日,對存在風險隱患的業務進行有序退出和清理,2024年9月30日之後將暫停原有存量商戶銀行卡收單業務。

再早一些的3月15日,上海紐斯達科技有限公司主動申請註銷支付牌照,原因是:公司經營問題,爲保護商戶的利益,決定停止公司的支付交易業務。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特聘導師柏文喜認爲,《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對同一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支付機構股權的限制,促使許多機構進行業務整合,以符合監管要求。這導致一些支付機構的牌照被註銷,特別是那些服務於省內線下支付場景的機構。

“此外,當下支付行業競爭愈發激烈,市場份額向頭部機構集中,也使得部分中小支付機構由於生存艱難而被迫退出市場。”柏文喜說。

在存量時代,中小支付機構應當如何破局?對此,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建議,中小支付機構應在加強合規治理的同時,積極加入數字化浪潮中,在數字化經濟時代尋求機會,藉助自身優勢資源稟賦深耕細分場景商戶需求。此外,圍繞境外來華的相關支付基礎設施建設和數字人民幣的推廣也會給行業帶來新的增量。

監管保持高壓態勢

今年以來,第三方支付機構頻頻收到大額罰單。

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官網披露對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匯通)、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支付機構的處罰信息,合計金額超3600萬元,處罰原因涉及未嚴格落實支付賬戶開戶實名制審覈要求、未將商戶資金結算至其同名銀行結算賬戶等。其中,高匯通是處罰金額最高的一家,爲近2800萬元。

事實上,隨着第三方支付監管日益趨嚴,“千萬級”罰單並不鮮見。

比如,今年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四項違法行爲,合計被罰沒2754.38萬元。

今年9月13日,上市公司海聯金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其三級子公司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收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被罰沒8470.84萬元。

“這體現了監管層對支付行業違規行爲的零容忍態度。支付機構在追求商業利益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確保業務的合規性和安全性。罰單的開出不僅是對違規機構的警示,也是對整個行業的提醒。”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袁帥對記者說。

產業觀察家洪仕賓告訴記者,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離不開監管部門的規範和引導。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支付行業的監管,制定更加嚴格的監管標準,打擊違法違規行爲,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應該鼓勵支付機構加強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提高服務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機構需強化管控,健全合規體系,貫穿合規要求於業務全程。同時,機構也要加大技術研發,探索新興技術應用,拓展創新業務,挖掘多元需求以形成差異化優勢。”天使投資人、資深人工智能專家郭濤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