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煞討債聽聞槍響先跑 挺友義氣男判刑5年10個月
示意圖。(達志影像)
李姓男子持槍幫朋友討債打傷債務人遭法院判刑5年10月。(資料照)
20多歲從事物流業的李姓男子,2021年7月,因朋友與蔡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持槍到場助陣,不料雙方拉扯時,開槍擊中蔡男小腿,士林地院依非法持有手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
李男、林男,先透過林女約蔡男見面洽談還款,前年7月28日上午7時許,在內湖路一處路邊見蔡男抵達,林男持西瓜刀,李男持改造手槍抵住蔡男,要求蔡下車,並試圖要拔掉汽車鑰匙,不料蔡男反抗,兩人發生拉扯,李男朝蔡男下半身開槍,子彈貫穿左小腿。
李男開槍後,林男聽到槍響立刻逃跑,警方當天下午找到李男,並在住處查扣手槍、子彈,隔天逮捕持刀的林男。李聲稱槍枝是在年初,花1萬2000元在新竹關西鎮購得,警方鑑定,2顆子彈具有殺傷力。
合議庭認爲,李男僅因友人與蔡男有債務糾紛,竟開槍打傷蔡男,對於社會治安、民衆安危影響甚鉅,並不符合減刑條件。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5年4月,併科罰金5萬,傷害罪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5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