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淫男當按摩女1歲子前硬上她3次 老闆娘也慘遭魔爪
去年蘇姓男子到高雄一家美容館與按摩女子性交易後,意恫嚇危害她子女的生命,在她1歲幼子面前性侵3次,蘇男還以檢舉美容館爲手段性侵老闆娘1次,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決,認定蘇男犯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犯後態度甚差,依強制性交罪重判12年定讞。
蘇男多次以電話、簡訊等方式騷擾該名按摩女子,她因不堪甚擾在去年6月中旬離職,但蘇男數次檢舉美容館從事色情行業以此爲手段,要求老闆娘指派她到他承租的房間內爲性行爲。
同時期,蘇男多次傳送簡訊給被害女子,以將姦淫她女兒、弄死她之幼子等內容,對她之女兒及幼子不利之言語恫嚇她,致她心生畏懼,蘇男還在她1歲多的幼子面前,性侵她3次,另對老闆娘性侵1次。
一審只認定蘇男涉犯1次強制性交犯行,判刑4年,二審改認定他構成4次犯行,考量他的行爲已泯滅人性,嚴重違揹人倫之常,對被害人造成身、心、靈之傷害至巨,對社會亦造成不安,重判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